理財投資
P24 信報財經新聞 孔少林
2006-05-17
原是物語
纖體廣告
夏日炎炎,纖體廣告大行其道,漂亮美少女的驕人身段展現人前,男士們個個目不
轉睛吃冰淇淋。最近我發現這些廣告已蔓延至財經版。
香港最貴的大牛股票宏利(945),一股要五百多元,一手一百股要五萬多元。最
近公布第一季業績時,宣布每股送一紅股,等同拆細,目的是「可讓散戶多些參與」,
成為財經報道頭條。熱炒資源股紫金礦業(2899),前陣子在公布業績時,亦宣布十股
送十紅股,原因卻是截然不同的「可讓基金多些參與」。過去一年直線上升的港交所
(388),最近已成為一手(二千股)最貴的股份,公布完好業績後,隨即研究拆細買
賣單位。最有趣的是,有報道笑說港交所令香港社會分化!只是有大量餘錢的人才買得
起一手,普通散戶無從入手。看來政府要資助綜援領取者去纖體以免受歧視。
纖體旋風不單吹襲香港,亦席捲內地。富力地產(2777)不甘後人,為改善流通量
和增加投資者基數,亦把內資股及H股一拆四。內地和香港二地股票的纖體原因大相逕
庭,但結果都是一樣:消息公布後,人人參與,升個不亦樂乎。纖體愛美似是香港人獨
有的天性。宏利宣布送紅股後,多倫多、紐約及馬尼拉股價均保持鎮定,但香港的股價
卻血脈賁張,竟然搶高近一成。
其實,上市公司把股份拆細,的確可令投資者動用較少「入場費」。「入場費」減
低,是否代表值得買?請緊記,股份拆細絕不影響總盈利、資產淨值、管治質素等,反
而可能會多花財務費用而令盈利減少!纖體只可改變外在美,至於內裏是溫柔體貼還是
蛇蝎心腸,天曉得!
另外,股份拆細的其中一個原因,是股價已升至太高水平而令成交縮減。因此,拆
細目的,表面是提高參與,潛台詞是……如果再不夠人「參與」接貨,有可能會……跌
!
堅哥與你
我喜歡閱讀人物訪問,認為《壹週刊》的〈非常人語〉可讀性甚高。幾年前資深記
者陳惜姿把訪問文章結集成書,我也有捧場。我留意到近年〈非常人語〉是由不同記者
執筆,但仍然保持一定水準,成為我對這份可讀性日降刊物的主要留戀。長期讀者的我
向《壹週刊》公開要求,很希望讀到這欄訪問壹傳媒(282)執行董事葉一堅。
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是科網泡沫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,據聞網上購物業務令他輸掉
十億元後,許多人以為他會因此稍靜下來,重整旗鼓。但不用一會兒,他宣布創辦台灣
《蘋果日報》,準備投資逾十億元(黎先生的投資都是十億元作單位)。把一個在香港
成功的概念「移植」到台灣,當時大部分人都不看好,提出不少恍似合理理據,例如台
灣人團結排外、二地華文文化差異頗大等等。黎先生的敵人心裏暗喜:「蘋果速銷殺你
不死,台灣《蘋果》收拾手尾!」為壹傳媒領軍打這場硬仗的,是台灣《蘋果》行政總
裁葉一堅。
我們經常批評跨國公司派不黯風土人情的外國人負責香港業務,自把自為,亂闖亂
撞,以為老家的一套可原封不動搬來香港;壹傳媒正就是派一個香港人負責台灣《蘋
果》。從履歷得悉,葉一堅除了有台灣僑生身份,他沒有在台灣工作過。
我對葉一堅的認識,來自當年他負責香港《蘋果》娛樂版的時候,以及他的每日專
欄〈堅哥與你〉。據聞他在傳媒打滾了多年,黎智英創立香港《蘋果》把他挖角,葉一
堅立即改造娛樂版既有的遊戲規則。從前娛樂版運作模式是:記者跟藝人的關係像朋友
一樣,資料由藝人提供,記者負責執筆—「你幫我,我幫你」;葉一堅認為,記者不應
是娛樂圈的一分子,引進了「狗仔隊」,從此改變傳媒生態。
葉一堅看似是充滿自信、重視獨立思考、不按牌理出牌的人。他堅持用壹傳媒既定
的方針把台灣《蘋果》蘋果化,最後成功了。台灣《蘋果》2003年5月創刊,不出二年
時間銷量打破每天五十萬份,成為台灣最暢銷報紙之一,去年9月更膽敢獨自加價。
從壹傳媒最近公布的業績看到,台灣《蘋果》大概今年內可達致收支平衡,賺錢有
望。從「零」到賺,台灣《蘋果》用了不足三年時間。
我認為,台灣《蘋果》是亞洲企業界一個令人佩服的故事,情節一定是豐富兼曲
折,我很想知道這鮮為人知的故事內容。麻煩壹傳媒的員工讀罷本文章後,向上層反映
一位讀者的意見。
家樂福假包案
上海市人民法院早前處理一宗不尋常的侵犯知識產權官司:法國名牌集團路易威登
控告法國超市集團家樂褔在中國分店銷售冒牌LV貨品,法院判家樂福敗訴,須賠償三十
萬元(人民幣.下同)予路易威登。根據《金融時報》資料,去年內地法院處理一萬三
千宗知識產權案件,97%案件的控辯二方都是內地公司,只有3%案件牽涉外資公司,
而路易威登和家樂福這宗官司,是首次二間外資公司因知識產權在內地對簿公堂。
去年12月代表路易威登的律師光顧上海家樂福,以四十九元九角買了一個印有LV商
標的女裝手袋,他向工商局投訴;翌日工商局查封家樂福店內共三十七個冒牌LV手袋。
該女裝手袋在LV上海分店的售價是九千元;路易威登於今年年初告上法院。
我對這宗官司最感興趣的是,家樂福是全球第二大超市集團,以嚴格專業管理見
稱,即使內地有數以百計分店,也不應發生出售冒牌LV袋這混賬的過失?
家樂福沒有在法庭上強烈反駁,只搬出不是故意售賣冒牌貨、零售商不可能每一件
貨品都檢驗等這些不能接受的解釋。在家樂福貨架上的貨品,必須經過重重關卡,單是
通過採購部這一關已難如登天。採購部訂貨後,貨品還要經過精密物流系統,包括收
貨、品質管理、貨倉管理等流程,過程中接觸過這件貨品的工作人員肯定不少,貨品從
採購到上貨架需時肯定不短,為何沒有人提出質疑:「家樂福為何會出售LV手袋?」
「LV手袋售價四十九元九角,這是否冒牌貨?」
「百密一疏」這理由太牽強了,因為這錯失太明顯,經過多重人手,不可能是一時
一刻三數名員工看漏眼。我想了又想,只得一個答案:內地人已接受四十九元九角一個
LV手袋是合理售價;如此類推,Nike波鞋當然是三十元一對、DVD每張七元……,有國
產法拉利汽車出售,也是理所當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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